嗨!大家好,我是 Watson!歡迎來到我的網站:)

今天來和大家聊聊這個超級大哉問:)

確認問題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變得很時尚?」

相信這是許多人都曾有過的疑問,不過,正如那句經典名言所說,「問對問題,比給對答案更重要。」在開始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必須先確認這到底是不是對的問題,如此才能決定是否要繼續討論,或是究竟該討論什麼。

首先,對一般大眾來說,只要看到一個人打扮得稍微好看一點,通常就會覺得這個人「很時尚」,也希望自己可以變得跟他一樣「時尚」。

但對業內人士而言,「很時尚」這個詞並不是非常精準,我們幾乎不太會用這個詞來形容一個人的穿著打扮。相反的,由於我們能夠辨別對方的造型是屬於哪一種好看,所以我們會用「很時髦」或「很有型」來取代「很時尚」。

雖然在一般的情況下,這兩個詞經常被混用,不過,如果要嚴格區分的話,兩者在定義上還是有相當大的差異。具體來說,所謂的「時髦」指的是「穿著打扮很入時」,而「有型」指的是「穿著打扮很有風格」。

「時髦」是在一段時間內,被一群人所追捧的單品、元素或搭配方式;「有型」、「有風格」則是個人獨有的標誌性單品、元素或搭配方式,而這是能禁得起時間考驗的。所以,「時髦」是集體性的,「風格」是個人化的;「時髦」是很短暫的,「風格」是很長久的。

在理解了「時髦」和「有型」、「有風格」的差異後,我們就可以回過頭來思考原先的問題。

就我個人的經驗來看,當大家問「該怎麼做才能變得很時尚?」的時候,大部分的人真正想問的其實是「該怎麼做才能變得很有型、有風格?」而不是「該怎麼做才能變得很時髦?」

既然我們已經找出了正確的問題,那接下來就能開始討論變得有風格的具體做法。關於這個議題,我認為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來說明,分別是「要做的事」和「不要做的事」。

有關「要做的事」,我已經在《到底該如何找到穿衣風格?》這篇文章中詳細談論過了,所以就不在此贅述,這篇文章會更聚焦在「不要做的事」,那就讓我們直接進入正題吧!

不要讓品牌掌握主導權

首先,第一件不要做的事是「不要讓品牌掌握主導權」。

不論對時尚的了解程度如何,對許多人來說,Hermès、Chanel、Louis Vuitton 和 Gucci 等精品品牌,似乎有某種魔力,能讓人無條件相信,品牌推出的設計就一定是好看的。

甚至在稍有遲疑時,腦中還會出現這樣的聲音:「這是世界頂級的奢侈品,所以如果我覺得不好看的話,那肯定是因為我的品味不夠好才看不懂,是我的問題。」

當然,我可以理解這樣的自我懷疑,也很欣賞能自我檢討的人,不過,有些時候真的不是我們的問題,尤其是在「審美」這件涉及主觀判斷的事情上,更是如此。

無論一樣事物的名氣有多大、評價有多高,我們都必須保有自己的判斷,並意識到,就算是世界一流的品牌或設計師的作品,也不必然表示它對我們而言就絕對都很好看。

反過來說,即使是平價品牌,或根本沒有牌子的服裝,比方說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的二手衣,對我們而言也未必會比精品品牌難看。

需要強調的是,我這麼說並不是因為我負擔不起昂貴的衣服,所以才自欺欺人。事實上,我在先前的文章就曾提過,設計師 Ralph Lauren 在某次上節目受訪時,穿的就是比他自己的品牌還便宜得多的 Kmart 的衣服,理由是他覺得那件衣服很好看。

無獨有偶,設計師 Coco Chanel 也會把真的珠寶和假的人造珠寶同時穿戴在身上,自由的混搭在一起。

很顯然,這兩位擁有時尚帝國的傳奇人物鐵定有能力用最高檔的服飾來打扮自己,但他們卻跳脫品牌與價格的框架,單純依照自己的喜好來做選擇,這才是真正時尚的人。

簡單來說,這個道理就像是吃上等的魚子醬一樣,不管它多有貴,對不敢吃或不喜歡的人來說,它就是比不上便利超商再普通不過的茶葉蛋。在飲食方面,我們十分有主見,幾乎不會因為一樣食物的珍稀性,而影響我們對它的喜好程度,這正是我們面對時尚時該有的態度。

我們必須記得,不論價格多高昂,服裝和飾品都不過是陪襯而已,主角永遠是我們自己。一旦我們把自己讓位給品牌,那我們就成了品牌的移動廣告看板,毫無個性可言。品牌應該是為我們所服務,是我們穿衣服,而不是被衣服穿。

所以,當我們在下判斷時,應該從自身出發,並拋開標籤、價格和主流意見等外在符號價值,回歸它的本質,不為追隨而追隨,不為反對而反對,這才是對我們而言,這件單品真正具有的價值。

如果它是名牌,那很好;如果它不是名牌,那也很棒,只要我們真心喜歡,那世俗標準如何定義它其實一點都不重要,畢竟,衣服終究是穿在我們身上的,所以唯一重要的就只有「我們怎麼想」,而不是「別人怎麼想」。

若能成功排除外界雜音並保有自己的判斷,那我們就有機會成為像 Ralph Lauren 和 Coco Chanel 那樣有風格的人了。

不要把好看和適合自己畫上等號

擁有屬於自己的判斷意味著,能清楚分辨一件單品對自己而言是否好看。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當我們認定某件單品的設計很好看時,往往會下意識的認為,自己在穿上它之後,也能因此變得很有型,而這就是陷阱所在。

《到底該如何找到穿衣風格?》這篇文章中,我曾提到擁有風格的關鍵就在於,「了解服裝氣質的同時,也了解自己的氣質,並選擇適當的服裝來放大自己的氣質」。所以,撇開保暖防曬和遮羞蔽體等實用性功能不談,在討論風格時,服裝唯一的任務就是「以有形可見的方式,表現並強化我們無形的個人特質」。

這也就是說,無論一件單品有多好看,只要它的氣質跟我們的氣質不符,那對我們而言,這就不是一件好的單品。

具體而言,當服裝順利完成它的任務時,穿著者會感到很舒服、自在、自信,旁人來看也會覺得這個人很有型、有風格。相反的,當服裝沒有完成它的任務時,穿著者會感到渾身不自在,而旁人也能輕易感受到一種不協調的違和感。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假設我們身邊最文靜、安靜、內向的那個人,穿設計很好看的皮草、豹紋或螢光色,我們一定會覺得,雖然這衣服確實是蠻好看的,但感覺還是有點奇怪;但如果今天穿的人換成那個最活潑外向又熱情的人,我們就會覺得非常合理,甚至很有風格。

這就像是玩線上遊戲一樣,不管一把 +10 的法杖有多強,它就是不適合給劍士拿,這無關乎武器本身,而是適性問題。

所以,下次在購入好看的單品前,我們記得先問問自己「這真的適合我嗎?」並提醒自己「『一件單品好不好看』和『它適不適合自己』,完全是兩回事」。

不要不假思索的把所有適合自己的衣服都穿在身上

在確認衣櫃裡都是適合自己的衣服後,我們還必須注意,「不要不假思索的把所有適合自己的衣服都穿在身上」。

也許有人會感到很困惑,畢竟這些衣服都很適合自己,那為什麼還不能直接把它們都穿在身上?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不過這道理其實不難理解。剛剛提到,服裝有屬於它自己的氣質,所以即便 A 單品的氣質適合我們,B 單品的氣質也適合我們,但這不必然表示,A 單品和 B 單品就能很和諧的搭配在一起。

用人際關係來比喻,就算我跟小明和小華都很好,也不代表小明和小華就絕對可以處得很好。

以我個人的單品為例,我有一條浮世繪圖樣的領帶和一件浮世繪印花的花襯衫,這兩樣單品都非常適合我,但我絕對不會把它們同時穿在身上,因為它們很明顯就是個性不合。

如果我硬是把它們同時穿在身上的話,那整體造型就會變得太過凌亂、花俏,讓人很難在視覺上抓到重點,這不僅不會加分,反而還會扣分。

我們可以接續剛剛線上遊戲的例子,假設我是法師,那我就需要可以降冷卻的裝備,不過降冷卻是有上限的,所以雖然 A 裝備和 B 裝備都能大幅降低冷卻時間,但其實只要擇一就夠了,同時穿上的效益反而會變差。

所以,即使衣櫃裡的衣服都很適合自己,但在搭配時還是要稍微留意一下各單品間的協調性,才能發揮它們最大的效果。

結語

最後,幫大家整理一下今天的重點:

  1. 不要讓品牌掌握主導權。
  2. 不要把好看和適合自己畫上等號。
  3. 不要不假思索的把所有適合自己的衣服都穿在身上。

以上就是想變得有型、有風格時不該做的事,衷心希望能透過這篇文章幫助大家更接近心目中理想的自己。

Love

P.S.
若想要我親自幫您做造型的話,歡迎點此了解相關資訊;也歡迎追蹤我的 IG,以掌握最新消息,謝謝支持!

喜歡這篇文章嗎?分享給更多人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