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讀這本書?
每個人對於「正義」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定義,我們對此深信不疑,並將它作為度量,以此評斷是非對錯以及應當採取的行動。
不過,我們似乎從未想過,這個度量是否真的有完美到足以令我們完全信賴?如果沒有的話,又該怎麼修正才能維持邏輯的一致性,而不是隨著情境任意改變標準,成為人們口中的「雙標仔」或「自助餐」?
舉例來說,若我們拒絕為國家曾犯下的錯誤道歉,理由是我不能為沒有做過的事情道歉並負責,那麼基於相同的邏輯,我們也不能為國家的歷史傳統感到驕傲,因為那同樣是我們出生前的事,我們根本就沒有對它做出任何貢獻。
所以,我們要不就是承擔過往的責任,同時對國家感到自豪;要不就是不承擔責任,也不對國家感到自豪,而不能只選擇對自己有利的。
上述這類思考,就是《正義》所要帶給我們的。
本書作者為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 Michael Sandel,他互動式教學的「正義」課程廣受學生喜愛,甚至讓哈佛大學首次將課程製作成電視節目(這也是美國電視史上第一次向大眾播放大學課程),而這本《正義》就是由「正義」課程改編而成。
這本書最特別的地方在於,雖然作者確實有自己的立場,但他卻先以中立客觀的角度來探討各種觀點的優劣,直到最後才花少部分篇幅闡述自身想法。這樣的方式可以讓我們不受偏見影響,進行更全面通透的思考,並得出自己的結論,即便這個結論未必和作者一樣。
換句話說,作者的目的並不是要說服我們接受他的觀點,而是幫助我們重新審視自己對於正義的觀點。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正義」這個主題聽起來有些抽象嚴肅,但作者仍透過淺白易懂的文字輔以生活中常見的案例,像墮胎、同性婚姻和兵役制度等,讓我們能更輕鬆的思考正義,相當推薦給想要建立或檢視自身觀點的人。
思考正義的三種觀點
簡單來說,作者將看待正義的方式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功利主義觀點,這種觀點認為,定義正義和決定何謂正確行為的方法,就是問怎麼做才能造成福利或整體社會的集體幸福最大化。
第二種觀點把正義和自由連結起來,主張正義就是尊重選擇自由,也許是人在自由市場中做出的實際選擇(自由放任主義觀點);也許人在最初平等立場中,想必會做出的假設性選擇(自由平等主義觀點)。
至於第三種觀點則認為,正義涉及培養德行和思辨共善,而身為社群主義者的作者支持這種觀點的其中一種版本。
由於篇幅考量,在此我只會針對第二種觀點稍作分享,想了解更多的朋友還請自行翻閱。
自由放任主義 vs. 自由平等主義
貧富差距長久以來都是備受關注的社會議題,有些人認為這種不平等是一種不公正的現象,因而支持向富人課稅以幫助窮人;另一些人則認為經濟不平等沒有任何不公正之處,只要這種現象的出現不是強制或詐騙的結果即可。
就後者來看,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拿走富人的錢,就算是為了造福大眾,也依然是脅迫性行為,侵犯了當事人任意運用自身錢財的自由,抱持這種想法的人常被稱為「自由放任主義者」。
自由放任主義者不否認窮人比富人更需要錢,但這個論點應該是用來說服富人經由自己的自由選擇對窮人提供支持,而無法為強迫捐款從事慈善的做法賦予正當性。
我們可以想想這個例子,假設我有兩顆健康的腎,那難道因為洗腎患者比我更需要我身上的其中一顆腎,他就有權得到我的腎嗎?不管他的需求有多迫切,國家都不能為了幫助那名患者而奪走我的腎。需求不能壓倒我自由處置我所有物的權利。
上述論點的確很有道理,但自由放任主義制度有個明顯可見的不正義,也就是這套制度允許分配份額受到不適當的影響,而且那些影響因素從道德觀點來看都深具任意性,例如出生背景等等。
有鑑於此,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主張,思考正義的方式就是詢問我們在初始平等狀態中,會同意接受哪些原則。
我們可以想像所有人都在一道「無知之幕」後方來選擇原則,這道帷幕會讓我們對自己一無所知,包括自己的性別、種族、信仰、階級、能力和健康狀況等等,如此一來,彼此相互同意的原則就會是公正的。
此外,他也提出所謂的「差異原則」:如果社會與經濟不平等對社會中最弱勢的成員是有利的,那我們就應該要允許這樣的不平等。比方說,醫生的薪資高過司機是合理的,因為這樣就能增加窮人獲得醫療照護的機會。
所以,即使這項原則沒有要求平等分配所得與財富,卻還是表達出一種平等觀:它代表我們同意將先天優勢的分配視為共同資產,並分享此一分配帶來的利益。這也就是說,受到自然眷顧的人,唯有在幫忙改善弱勢者處境的情況下,才能從自己的好運中獲利。
不過,或許有人會反對這項原則,認為自身財富是靠自己的努力得來的,沒有理由分給別人。對此羅爾斯的回應是,即便願意投注努力,從而達到應受獎賞的地位,但這也還是取決於健全的家庭與社會情境。
以 Michael Jordan 為例,他確實投注許多心力練球,但有些表現沒那麼傑出的球員比他還認真練球,卻沒有人會說那些球員應該獲得比 Jordan 更好的合約,以獎賞其練球的時間。
這個例子清楚說明了兩件事,第一,「人應當享有自身努力所得到的獎勵」,這個論點其實是值得懷疑的,因為雖然人們總把努力掛在嘴上,但他們真正認為該獎賞的卻是成就。第二,我們的成就至少有部分是取決於不能把功勞攬在自己身上的先天才華。
此外,就算我對自己的才華擁有唯一且毫無疑問的主張權,但我的才華所能獲得的獎賞,也還是取決於供需的偶然因素,只不過是運氣好,剛好這個時代的社會重視這項能力罷了。
因此,羅爾斯主張,分配正義的重點並不在於獎賞德行或道德應得,而是在於滿足確立的遊戲規則中產生的正當期望。一旦正義原則設定了社會合作的條件,人就有權獲得他們在那些規則下所賺取的利益,但相對的,如果租稅制度要求他們交出部分所得幫助弱勢,那就不能抱怨這種規定剝奪其道德應得的事物。
就羅爾斯來看,自然分配沒有公不公正的問題,人在社會當中以特定地位出生也沒有不公正的問題,這些純粹只是自然事實而已。公正與不公正乃是在於制度因應這些事實的方式,也就是同意分擔彼此的命運,且唯有在有助於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才任由自己從自然與社會處境的偶然事實中得利。
結語
《大亨小傳》的作者 Scott Fitzgerald 曾說:「檢驗一流智力的標準,就是能將兩種相反的想法並存於腦中,但仍保有正常行事的能力。」
閱讀本書,就是嘗試將三種不同的想法同時置於腦中,雖然我不確定這麼做是不是真的就能證明自己的智識,但至少可以將自身觀點梳理得更完整透澈。不僅如此,在思辨的過程中,我們也能更理解有別於自身立場的聲音。
有趣的是,儘管這三種想法彼此水火不容,各自的支持者也相互批評,但背後所蘊藏的訊息卻是一樣的,其動機都是為了追求更美好的社會。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些爭論所激盪出的火花,其實不是敵視,而是愛。
只要我們能持續發掘埋藏在冰冷批判中的溫暖關懷,那就算對正義的看法有所分歧,愛也還是會一直存在。
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