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精神》
作者:Robert Henri

為什麼要讀這本書?

你對藝術有興趣嗎?你想成為藝術家嗎?你認為什麼樣的人可以稱得上是藝術家呢?今天要分享的這本《藝術精神》就打破我們對藝術家的狹隘定義,並指引我們將其充滿生命力的精神應用至人生。

本書由美國畫家暨教育家 Robert Henri 所著。他認為,所謂的藝術,說穿了,就跟把任何事情做得更好有關。因此,每個人心中其實都住了一位藝術家。

當一個人的內在藝術家被喚醒時,不管這個人從事的工作為何,他都會成為一個別出心裁、大膽探究且樂於自我表達的個體。這時,他會擾亂並顛覆既有的思考模式,啟發並開創出更好的理解方式。

在那些內心藝術家沉睡未醒的人選擇放棄時,他會告訴大家,一切還有更多可能。若沒有這些覺醒藝術家靈魂的人,世界會停滯不前;有了他們,世界則會變得更加美好。

由此我們便能得知,成為藝術家的條件並非工作內容,而是心態。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本書是由書信和隨筆集結而成,所以比較沒有具系統性的論述。事實上,作者根本就沒有明確定義過何謂「藝術精神」。不過,透過不斷穿梭於各篇章的重複觀點,我們仍能輕易領略並從中歸納出最重要的核心精神。

另一方面,除了藝術家的心法以外,書中也用了許多篇幅來講述繪畫的技法。因此,不論是想在生活中實踐藝術精神的人,還是想精進繪畫技巧的人,都非常值得一讀。

以下就為各位分享幾個真正的藝術家所具備的關鍵特質。

不要害怕做自己

首先,無論我們是否願意承認,但這個社會總或多或少的以財富、名聲、權力、地位等外在成就,來衡量一個人的價值,而這也讓我們變得膽小怯懦,甚至失去做自己的勇氣。

對此作者一針見血的說道,在這個國家裡,沒有人是自由的,因為大家都在問:「人們對我有什麼期待?」

他深知,走自己的路不是件容易的事,不過,這是場有意義的奮戰,即便成功機會渺茫,還是讓人樂在其中。

忠於自我,會讓我們過得很開心,雖然那些想指使我們的人可能會不太滿意(他們怎樣都不會滿意),但我們會讓他們大開眼界。偉人向來寥寥無幾,只因大多數人都對掌權者唯命是從。

他以美國詩人 Walt Whitman 為例,表示即使他的作品不受當時人們喜愛,但他依然沒有放棄自己,也幸好他這麼做了,如今我們才得以欣賞大膽創新的自由詩體。

作者認為,真正的藝術是那些活出自我的人所留下之物。藝術讓我們感興趣,是因為我們從中看到藝術家在為生活奮鬥時,經歷的掙扎和獲取的成功。重要的問題是:「什麼是值得的?」大多數人都沒有拿這個問題認真問自己,也沒有試著認真回答這個問題。

拋開結果,享受過程

或許這時有人會問:「難道要因為做自己而讓生活辛苦到三餐不繼嗎?這樣真的值得嗎?」對此作者的回應是,如果是為了真心相信的事物而堅持奮鬥,最後卻失敗的,那又有什麼關係,這種失敗就是成功。

對他來說,人有兩種,一種深信為了「成功」,就算改變想法也無所謂;另一種則堅信自己的想法,而且一定要徹底實現自己的想法,不管成功與否都在所不惜。絕大多數人是第一種人,他們都是奴隸;第二種人才是世上真正享有自由的人,他們當中有些人受貧困折磨,有些人被判入獄,卻仍然保有思想上的自由。

以藝術創作為例,作者對作品是否被接受並不感興趣,許多作品在創作過程中,因為一心想獲得評審肯定而搞砸了,根本不值得一評。他認為,畫一張畫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創作一張畫,作品只是一個附帶結果,每一件真正藝術作品的目的是,「達到一種存在狀態」,一種非比尋常的存在,而「結果」不過是這種狀態的附帶產物而已,是這種狀態的記錄與遺跡。

作者表示,藝術家若想成就自我,就要擺脫世界的控制。不論是渴望得到評審認可,還是期望作品賣得掉以免於挨餓等,這些事情本身就是可怕的苛求,讓人們像被奴役般只在乎附帶結果,也讓附帶結果飽受殘害,因為若個人沒有進入前述的存在狀態,那麼附帶結果根本就無法出現。

他認為,唯有犧牲許多被高估的尋常事物,我們才可能自由快樂、收穫滿滿。世上最棒的藝術是那些不在乎是否創造偉大藝術,滿腦子只想著充分發揮所長且樂此不疲的人,所留給我們的感動。

就作者來看,能說出自己相信的事物,並把它們變成某種形式傳達給任何想接受它們的人,這件事遠比財富能給我們的一切,以及世事萬物都還來得珍貴。

他進一步表示,在商業世界裡,成千上萬的人們都在浪費生命,做一些不值得做的事情,人們的心靈因此備受折磨。有越來越多東西在沒有創造意願的情況下被生產出來,也在沒有消耗意願或使用意願的情況下被消耗掉。這些東西都無法發揮作用,它們冒充成重要事物出現在我們眼前,最後徹底消失,無法在世上留下什麼。

作者認為,世上沒有什麼比藝術更重要、更有建設性、更稱得上是支撐生命的動力。他希望我們在創作時清楚的知道,這件事比我們所做的其他事情更重要。也許我們的作品沒有太多商業價值,但它卻有一種永恆且難以估量的生命價值。

結語

雖然乍看之下,作者這句「世上沒有什麼比藝術更重要」似乎有些誇張,但是,若生命中沒有「藝術」,也就是「盡情揮灑自我,且毫無利益考量的做某事的證明」,那我們就會成為存在主義所謂的「非本真」、朱光潛口中的「俗人」,或是以 Richard Dawkins 的語言來說,「被自私基因控制與利用的求生機器」。

從這樣的觀點來看,的確,世上沒有什麼比藝術還來得更重要。

總結來說,我認為所謂的「藝術精神」大概脫離不了以下幾個關鍵字:自由、熱情、好奇心、想像力、追求卓越、赤子之心、認識自己、勇敢做自己、無所為而為、樂於分享自身觀點、敏銳的感受力與洞察力,以及不受既有觀念侷限的獨立思考能力等等。

確實,上述種種都不易達成,但正因如此才有實踐的價值。願我們都能成為不向世界妥協的藝術家,並瀟灑無悔的活出耀眼人生。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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