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時尚》
作者:King Adz, Wilma Stone

為什麼要讀這本書?

德國社會學家暨哲學家西美爾(Georg Simmel,1858~1918)認為,上層階級的時尚能將他們與下層階級區分開來,而當下層階級開始模仿上層階級時,上層階級就會拋棄這種時尚,並重新製造另一種新的時尚。

顯而易見,這樣的理論早已不適用於當代。不論是以次文化為靈感的時尚設計師(如:Vivienne Westwood、Raf Simons、Martine Rose),還是與街頭品牌或街頭代表人物合作的奢侈品品牌(如:Louis Vuitton x Supreme 和 Dior x Shawn Stussy),都清楚說明了,相較於以往,次文化的地位不僅有顯著的提升,更反過來對上層階級的時尚造成深遠的影響。

而今天要介紹的《這不是時尚》就為我們講述了各種次文化的起源、從中誕生的街頭服飾,以及其所蘊含的態度與精神。

我能從這本書學到什麼?

本書由 King Adz 和 Wilma Stone 所著,兩人自 1980 年代起就浸淫於街頭文化,並從事創意與藝術相關工作二十餘年。由於當今市場充斥打著街頭服飾旗號,但卻毫無文化底蘊支撐的量產服飾和網紅品牌,所以作者希望能透過本書讓人們更了解風格的緣起、服裝的歷史與內涵,以及背後的文化、身份和情感。如此我們才能知道時尚對我們的意義究竟為何,也不會盲目的購買。

書中依序探討龐克、嘻哈、電音、滑板、衝浪和塗鴉等各類型次文化,並以圖文並茂的方式呈現,收錄超過 300 張圖片。此外,作者也與業界人士進行對談,包括 Stüssy 的聯合創辦人 Frank Sinatra Jr. 和 Obey 的主理人 Shepard Fairey 等人,從不同角度切入,以提供讀者更全面的觀點。因此,本書相當推薦給想了解次文化和街頭潮流的朋友。

倫敦的夜店文化

首先,作者表示,潮流單品之所以「時尚」,並不是因為服裝本身的風格或剪裁,而是因為其所依託的文化背景。所謂的「街頭文化」實際上誕生於被邊緣化以及被剝奪權利後所激發的情感,這樣的弱勢與無力成為想像力的溫床,催生了各種不同的群體,並將人們集結在一起,帶給人認同感及歸屬感。

在 1980 和 1990 年代時,夜店可說是時尚的非官方展示平台,而這最初是由 David Bowie 所帶動的。他對穿著打扮和自我探索的熱愛,給予他的粉絲們直接的視覺線索,並將時尚與音樂連接起來。

那時,夜店成了一種庇護所,為無法融入主流群體的孩子們提供一個能盡情表達自我的場域。在那裡,人們盛裝打扮、把酒言歡,並隨著音樂舞動,不必擔心自己會因為與他人不同而遭受異樣眼光,甚至暴力對待。其中,又以同性戀夜店的氛圍最為友善。

在這樣的環境與風氣下,服裝風格的發展自然相當蓬勃,而且每家夜店都有相應的時尚流派,如:Blitz 的新浪漫風格、Camden Palace 的哥德風、Taboo 的 Camp 風(2019 年 Met Gala 的主題就是 Camp,可簡單理解為誇張到不自然的風格)等等。

對當時的人來說,每週的大事就是把衣服做出來並搭配好。雖說有些夜店店主有自己經營的服飾店,但若想展現獨一無二的原創風格,那就必須對縫紉機很在行,或至少認識擅長操作縫紉機的人,而這種 DIY 精神也對街頭服飾文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與 Zoo York 聯合創辦人的對談

接著,讓我們從業界人士的角度出發,以不同的視角解讀街頭文化。作者訪問了傳奇滑板品牌 Zoo York 的聯合創辦人 Eli Morgan Gesner。Eli 表示,成功最重要的關鍵因素是「差異化戰略」,也就是「不要做別人都在做的事」。對他來說,所謂的「成功」就是創造和實現一個讓世界變得更好的想法,至於金錢、認同與讚賞,都只是成功的副產品而已。

他進一步解釋,若想提出具有深遠影響的概念,那就必須承擔高風險來開拓全新的領土。但大多數人都將「成功」與金錢畫上等號,所以他們為追求「成功」而付出的一切,都只是為了獲得財富而已,而這會導致思維缺乏革命性。「錢才是關鍵,錢就是目標。」這些人沒有闖入未知空間冒險的勇氣,這種態度叫「風險厭惡」型,是大多數人選擇的道路,也就是複製其他人的成功,即「隨波逐流」。

Eli 以奧運的跳高比賽為例,以往的選手們都是跑到橫桿前翻過去,一直到 1968 年,Dick Fosbury 意識到,如果向後翻轉,那他就能拱起背部、跳得更高,而那年他也順利奪得金牌。到了下一屆奧運,毫無意外,大家都在學「Fosbury 式跳」。

由此可知,絕大多數人都在追趕潮流,並模仿其他成功的人。但對 Eli 而言,積累財富並不是重點,真正重要的是改進自身所處的行業系統。擁有財富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成就,畢竟每天都有人因中樂透而發大財,所以很顯然這並非什麼高超的技能。

除了對成功有發人深省的見解以外,Eli 對當今潮流現象的觀點也同樣值得我們省思。他認為,當代街頭時尚雖然被視為「潮流」,但其實完全是為了「融入」、為了「酷」。現在的「酷」是在傳遞一種訊號,表示你知道、也非常關心某一部分群體的喜好。當前的街頭時尚並不是「我要特立獨行」,而是「我不要特立獨行」。

不過,他喜歡的是那些特立獨行、敢於冒險的人,例如前文提及的夜店青年,或戴著 Fedora 帽玩滑板的 Mark Gonzales。這些人勇於冒險,他們會被所謂的「酷」排斥,或是因穿著與眾不同而被嘲笑。

相反的,在 Supreme 排隊的孩子不會冒險,事實上,他們排隊就是為了避免冒險,以確保他們的衣著不會被嘲笑。這就是 Supreme 的賣點——安全。

結語

如本文開頭所述,當今街頭文化的地位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不過,在我們替它感到開心的同時,卻不免有些擔憂——它的廣泛流行將抹消它的獨特性,文化也因此被稀釋,最終淪為社群媒體上炫耀的工具。

對此,我們所能做的就是了解根源,並挖掘與貫徹蘊藏其中的核心價值,包括:反抗、真實、做自己等等。如此一來,即便街頭文化被無情的商品化,但仍能在某種程度上保有其原始不變的精神。

其實,本書書名「這不是時尚」就為我們揭露了街頭文化不滅的本質。相較於來來去去、周而復始的時尚,街頭文化始終在那裡,無論是否被置於聚光燈下,它都維持著一貫的態度,僅專注於自身熱愛的事物,不隨波逐流,也不為反對而反對,只是真實做自己。

Virgil 說街頭服飾將死,接下來是 vintage 的時代。也許就時尚的角度來看是如此,但就街頭的角度來看,它才不管你什麼死不死。畢竟,「這不是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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